韦俊律师
广西助力律师事务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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韦俊律师,南宁刑事案辩护律师,现执业于广西助力律师事务所,执业以来,坚持 “受人之托、忠人之事、敬业勤勉、诚实信用” 的服务宗旨,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、每一个案件。独到的诉辩思维、娴熟的诉讼技巧、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、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。
一、刑事拘留是否视为追究刑事
1、刑事拘留、逮捕、取保候审、监视居住都是追究刑事过程中,法定的强制措施,不是刑法规定的刑罚。
2、被刑事拘留不能算是被追究刑事,只有法院作出有罪判决才算被追究刑事。
二、刑事拘留的标准
我国《刑事诉讼法》第八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,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可以先行拘留:
正在预备犯罪、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;
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;
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;
犯罪后企图自杀、逃跑或者在逃的;
有毁灭、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;
不讲真实姓名、住址,身份不明的;
有流窜作案、多次作案、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。
第八十四条;对于有下列情形的人,任何公民都可以立即扭送公安机关、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处理:
正在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;
通缉在案的;
越狱逃跑的;
正在被追捕的。
第八十五条;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,必须出示拘留证。
拘留后,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,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。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、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,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,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。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,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。
通过的介绍,我们可以了解到刑事拘留只是在追究刑事过程中的一种强制措施,并不代表就要承担刑事的行为,希望大家明白。以上这些为大家整理的相关内容,如果还有什么疑问,可以咨询相关律师。
被列为网上逃犯后有案底吗
案底指的是犯罪记录,而被人民法院判处有罪后才会有犯罪记录的,如果只是网上通缉的,还没有确定有罪,所以是没有案底的。
相关法律规定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
第十二条;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,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。
第一百五十五条;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,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,采取有效措施,追捕归案。
各级公安机关在自己管辖的地区以内,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;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,应当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机关发布。
以上知识就是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,案底指的是犯罪记录,而被人民法院判处有罪后才会有犯罪记录的,如果只是网上通缉的,还没有确定有罪,所以是没有案底的。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,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。